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河南远大会计集团发布时间:2021-03-21

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服务机构),济源示范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

为落实国家“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注册管理中积极推动证明事项承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但工作中发现个别申请人和会计师事务所逃避监管,故意提供虚假承诺的情况,严重扰乱了行业执业环境。为确保证明事项承诺制在行业的有效实施,压实行业主体各方责任,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压实各证明事项承诺责任人的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拟注册人员在注册和任职资格检查等工作中,提交行业管理机构的承诺材料,要确保承诺真实、信息完整,并承担因承诺不实造成的法律责任。省注协对承诺不实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人,将按照行业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严把注册入门关,加大对公务员等重点人员的实质性审核力度

    对于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申请注册的,省注协要将其个人信息与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信息进行比对,视情况采取不同管理措施:1.申请人系退休或辞职普通公务员的,按照正常程序受理并办理相关手续;2.申请人系在职公务员的,依法终止办理注册,并将申请人违规兼职情况反馈其公职单位和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打击在职公务员虚假注册行为;3.申请人系退休或辞职党政领导干部的,在受理其注册材料时,要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后,方可受理。

    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定期做好注册会计师信息筛查工作

    依托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实现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建立和完善注册会计师注册年检证明事项承诺制核查信息支撑体系。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请求其他机关协助核查等方式,定期对全省注册会计师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依法及时处理。

    四、加大违规事件惩戒和曝光力度,加大失信人违规成本

    对提供虚假注册或年检材料的个人和会计师事务所,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对其申请材料严格审核,并视情况采取现场核查。申请人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注册申请材料的,将提交省财政厅对申请人、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告。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虚假年检材料的,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有法定注销注册、撤销注册情形的给予注销注册、撤销注册。

    实际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省注协会员部。

    联系电话:0371-65741661